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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才补贴政策
来源:邑食住行 日期:2024-07-11 阅读

全日制本科

住房和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的本科 (含国、境外) 毕业生,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各500元,最长期限2年。

实习生交通生活补贴:鼓励与江门市签订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组织本科生来江门实习,给予生活补贴最高1200元/月,交通补贴最高2000元。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9折,优惠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每月各增加300元的住房和生活补贴 (最长享受3年),并额外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会区:在新会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

台山市:认定台山市紧缺人才可申请5万元购房补贴。

开平市:在江门基础上对企业新招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我省高水平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增加300元/月的特殊津贴。

鹤山市:对符合教育类、卫生健康类急需紧缺目录的C类人才给予3万元的生活补贴。对符合鹤山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人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恩平市:对取得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发放安家补贴2万元。对新引进(招聘)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生最高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为期5年。

全日制硕士

住房和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含国、境外)毕业生,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000元,最长期限2年。

实习生交通生活补贴:鼓励与江门市签订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组织硕士生来江门实习,给予生活补贴最高1500元/月,交通补贴最高2000元。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优惠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每月各增加300元的住房和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并额外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助学金。

新会区: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20万元;租赁人才住房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租期2年。

台山市:认定台山市紧缺型人才可申请5万元购房补贴。

开平市:在江门基础上给予500元/月特殊津贴。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2万元奖励。

鹤山市:对新引进的硕士给予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3年,对教育、卫生健康领域的硕士额外给予最高8万元生活补贴和5万元购房补贴。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的补贴。

恩平市:对引进恩平的硕士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对新引进(招聘)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医生最高每年给予6万元补助,为期5年。毕业获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师最高每年奖励8万元,为期5年。

博士

生活补贴:对承诺连续在江门市工作3年以上、40岁以下的博士到市直单位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40岁以下博士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对国(境)外引进博士,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对承诺在江门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购房的博士,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博士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给予每月4500元的租房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为3年。

创业启动资金:博士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40万元启动资金。

柔性引进生活补贴:支持柔性引进在读博士与江门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按项目合作协议,经备案后,对柔性引进的博士和导师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和3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

实习生交通生活补贴:鼓励与江门市签订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组织博士生来江门实习,给予生活补贴最高2100元/月,交通补贴最高2000元。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折,优惠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20万元购房补贴和2000元/月的配偶就业生活补贴(最长享受2年),给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最高300万元。对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助学金。

新会区:在江门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40万元;免租金提供9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2年。

台山市:在江门基础上增加10万元购房补贴。

开平市:在开平工作期间再给予1000元/月特殊津贴。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5万元奖补。

鹤山市:对引进45岁及以下博士,在江门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生活补贴和20万元购房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分别给予博士和导师每年3万元和4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2年。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10万元补贴。对柔性引进的博士最高补贴50万元。

恩平市:对引进恩平的博士给予安家补贴8万元。对新引进(招聘)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医生最高每年给予20万元补助,为期5年。毕业获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师最高每年奖励10万元,为期5年。

在站博士后

生活补贴: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省市叠加最高可达50万元,最长期限2年。

从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江门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给予进站博士后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折,优惠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2000元/月的配偶就业生活补贴(最长享受2年),同时给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最高300万元。

新会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40万元;免租金提供9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2年,或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3年。

鹤山市:在江门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名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江门市从事博士后工作,与江门叠加后给予每年最高4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在鹤山工作的给予60万元购房补贴。

出站博士后

生活补贴:对承诺连续在江门市工作3年以上、40岁以下的出站博士后到市直单位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45岁以下出站博士后到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工作的,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对国(境)外进出站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对承诺在江门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购房的出站博士后,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从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3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来江门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在江门市工作的,给予每人40万元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出站博士后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给予4500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为3年。

创业启动资金:出站博士后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40万元启动资金。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折,优惠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30万元购房补贴以及1000元/月的特约研究员补助和2000元/月的配偶就业生活补贴(最长享受2年),同时给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最高300万元。

新会区:在江门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的优惠60万元;免租金提供12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2年。

鹤山市:新引进的45岁及以下出站博士后,在江门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和30万元购房补贴。

境外高端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

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在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江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对留学归国人员 (含港、澳、台人员),其创新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20-50万元资助:对特别优秀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省级领军人才

专项工作经费补贴:省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给予6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住房安居:省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免费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工作满5年后赠予个人。自行租房的给予4500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产业项目补贴:带产业项目落户江门的,按产业项目评估和“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产业项目补贴。

创业启动资金:省级领军人才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40万元启动资金。

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配套资助:对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按照省资助额二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

各县 (市、区) 政策

江海区:省级领军人才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给予每年5万元的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会区: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的优惠60万元;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4万元,企业工作的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月至法定退休年龄。

鹤山市:给予15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3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国家级领军人才

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给予8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住房安居:国家级领军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免费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工作满5年后赠予个人;自行租房的给予60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

产业项目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带产业项目落户江门的,按产业项目评估和“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3000万元产业项目补贴。

创业启动资金:国家级领军人才可认定一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给予60万元启动资金。

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配套资助:对引进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按照国家首次资助额1:1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免费提供1套15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全职在蓬江区工作满5年后赠予个人。

江海区:国家级领军人才可认定一级高层次人才给予每年10万元的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和一次性60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会区: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110万元;或免租金提供15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全职在新会区工作满5年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可赠予个人。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8万元,企业工作的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月至法定退休年龄。

鹤山市:给予25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恩平市:在江门基础上给予安家补贴15万元。

顶尖人才

专项工作经费补贴:“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全职来江门工作的,给予专项工作经费补贴,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补贴。

住房安居:免费提供1套15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居住,工作满5年后赠予个人。柔性来江门工作的按1000元/天标准给予补贴。

产业项目补贴:带产业项目落户江门的,按产业项目评估和“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产业项目补贴。

各县 (市、区)政策

蓬江区: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5折,优惠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给予每年20万元的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和一次性200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会区:给予10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110万元。企业工作的给予生活补贴3000元/月至法定退休年龄。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8万元。

鹤山市: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补贴。

恩平市:对引进恩平的两院院士在江门基础上给予安家补贴20万元。

技能人才

技能提升补贴:对参加职业技能晋升培训的城乡劳动者,每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城乡劳动者自学、自费培训取得各职业(工种)技能类证书给予最高3000元一次性补贴。对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江门工作满1年,一次性补贴1万元。

高技能领军人才生活补贴: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对评选为侨都十大工匠”“侨都百优工匠的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1万元补贴。对获评“技能大师”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1500元/月津贴,享受期最长为3年。

租房补贴:技能人才可认定、评定为我市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享受6000元/月、4500元/月、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最长为3年。

创业启动资金:技能人才可认定、评定为我市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启动资金。

参赛获奖补贴:对参加国际工业设计比赛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江门选手,给予10万元补贴。

各县 (市、区)政策

蓬江区:按房屋配售基准价最低8.5折,优惠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对新引进到江海区的技师、高级工给予每月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300元、800元(最长享受3年),并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认定为“江海区产业拔尖人才”的个人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新会区:高级技师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或购买人才住房优惠15万元:租赁人才住房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租期2年;事业单位工作的高级技师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企业工作的给予生活补贴300元/月至法定退休年龄。

台山市:一次性给予台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费5万元,并对其领衔技能大师给予500元/月津贴,享受期最长为3年。

开平市:对参加获得IF产品设计奖、红点奖的开平选手,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鹤山市: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最高8万元补贴。对全职引进鹤山企业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最高给予企业及个人各1万元补贴。

恩平市:对引进的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

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晋升补贴: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补贴。

租房补贴:专业技术人才可认定、评定为我市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享受6000元/月、4500元/月、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享受期最长为3年。

创业启动资金:专业技术人才可认定、评定为我市-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其创业团队经评审后,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启动资金。

各县 (市、区) 政策

蓬江区: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按房屋配售基准价8.5折,优惠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标准购买人才住房。

江海区:对新引进到江海区的中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300元、800元(最长享受3年),并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认定二级高层次人才,新引进到江海区的给予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和一次性30万元的购房补贴。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认定三级高层次人才,新引进到江海区的给予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最长享受3年)和一次性20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会区:正高、副高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买人才住房的正高、副高分别优惠60万元、20万元;正高可免租金提供120平方米以上的人才住房居住,租期2年,副高租赁人才住房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租期2年:事业单位工作的正高、副高分别按4万元、1万元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企业工作的正高、副高分别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月、500元/月至法定退休年龄。

台山市:认定为台山市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最高50万元购房补贴。

开平市:对开平市大中型企业新引进的全职且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人才,最高给予5万元/人、2万元/人生活补贴;对开平市企业员工晋升工程、农业技术人员系列的中级、助理级职称的人才,分别给予2000元/人、1500元/人奖励。

鹤山市:对企业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在江门基础上分别增加1万元。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补贴。对评为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技术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对符合鹤山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再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恩平市:对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发放安家补贴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副高级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对获聘用的正高级教师,聘用考核合格的每年奖励15万元,为期5年。

用人主体扶持

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资助: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最高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通过国家科技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给予5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通过省科技厅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建设经费资助为50万元;通过市科技局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给予20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建设经费资助调整为50万元。

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补贴:对新设立并招收博士博士后的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建站补贴。对设站 (基地)单位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引进培养技能人才补贴:从市外、国外引进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服务满一年的,按每引进一名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和5000元补贴。对出资培养国际认证高技能人才的本地企业,经评估认定后,给予企业1万元/人补贴。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培训获证高技能人数每达30人次,经认定后,给予企业3万元补贴。对建立的“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技能名师工作室等培训载体,经认定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10万元。建设粤菜师傅”培训点,培训学员在培训点工作2年内获得本省颁发的厨艺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书,分别给予培训点、培训师傅最高5000元/学员、3000元/学员的补助。

“订单式”培养人才补贴:我市企业(行业协会)与高等院校(包括高级技工教育)签订全日制“订单式”培养协议,可申请“订单式”培养补贴,其中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本科生1万元/人,大专生(高级技工班毕业生)0.5万元/人。

柔性引才资助: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薪酬或服务费总额20%的标准,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最长期限3年。

新设立的研究院补贴:对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新设立的研究院,按“一事一策”,办公场地(土地)给予优先安排,给予最高1亿元启动资金补贴,其中财政扶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研究院建设资金的50%。建成后投入运营的,通过考核评估后,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经费、人才引进、仪器设备或公共服务补贴,补贴期限5年。

各县 (市、区) 政策

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再增加5万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站单位评估奖励以及1万元的管理人员奖励。对建立产业人才工作室的企业次性给予20万元的建设经费。

开平市:对开平市企业每新招收1名博士,给予2万元一次性工作补贴。对经评审设立开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5万元,并对其领衔技能大师给予1000元/月的标准津贴,为期3年。对企事业单位新增认定(评定)或吸纳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次性支持补贴。

鹤山市:新建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在江门基础上最高再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对设站(基地)单位每新招收1名博士后,在江门基础上增加7万元工作补贴。博士后出站后留用的,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恩平市:对引进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用人主体发放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对引进的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一次性发放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社会力量引才奖

举荐人才补贴:对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举荐人才的,按人才分类给予适当补贴。引进1名顶尖人才、一级人才,分别给予举荐人30万元和10万元补贴引进1个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举荐人20万元和10万元补贴;引进1名博士,给予举荐人2万元补贴;引进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师、技师(以上人员含本地生源),分别给予举荐人800元、450元、800元、450元补贴。

人才供给基地工作经费和年度绩效补贴:与江门市政府、各县(市、区) 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人才供给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等国内外机构,给予10万元/年基本工作经费。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人才供给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性工作经费;优秀、良好等次的人才供给基地,可推荐1人为“举荐人才突出贡献者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年度绩效补贴。

“江门引才伯乐”交通食宿补贴:对聘请的“江门引才伯乐”到江门开展人才工作,给予最高3300元/人次城际交通补贴和1000元/人/日食宿补贴。

各县 (市、区) 政策

江海区:为江海区博士(后)科研平台输送博士(后)人才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奖励。聘任江海区“招才大使”,每年给予1.2万元工作补贴。

开平市:对推动开平市产业发展有相关突出贡献或成功举荐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项目落地开平的专家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鹤山市:引进符合要求的人才及团队最高给予33万元补贴,聘任的鹤山市“引才大使”,每年给予1万元的引才经费补贴。

联系方式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 0750-3273950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0750-8220683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0-3935215

中共蓬江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750-3220217

中共江海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750-3861505

中共新会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750-6390733

中共台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750-5517781

中共开平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750-2268792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 0750-8801083

中共恩平市委组织部人才股 0750-778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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